新疆明基能源有限公司白杨河煤矿热风机组购置项目
招标公告
根据新疆明基能源有限公司工作安排,现对新疆明基能源有限公司白杨河煤矿热风机组购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供应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白杨河煤矿热风机组购置项目
2、项目编号:ZB-LTKG-MJ-2509-05
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4、项目概况:白杨河矿井一期设计生产能力为1.2Mt/a,建设性质为新建。井田位于呼图壁县城方位210°70km,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呼图壁县雀尔沟镇管辖。本次招标热风机组购置项目。
5、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15天内供货完毕。
6、招标范围:6台热风机组及配套的馈电开关,包含设备的供货、运输、卸车、安装、调试运行直至交付使用(包含从变电所到热风机组房内电缆挖沟套管直埋施工敷设,线缆和套管由供货方提供),详见招标技术规范书。
7、招标人:新疆明基能源有限公司
8、资金来源:自筹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财务要求:正常经营状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人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22~2024年(连续三年)经过会计师事务所审验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资料);
3、投标人应具有:(1)投标人须为本次所投热风机组设备的生产制造商,并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和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
4、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具有1项煤矿热风机组设备供货合同业绩(合同金额≥100万元,需提供合同原件、发票原件彩色扫描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5、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近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以2022年1月1日起至今,须提供信用查询记录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企业公章,没有被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6.1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6.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及代理商投标。
三、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5年10月13日-2025年10月17日17:00。
2、报名方式:投标单位登录鲁泰控股招投标平台(http:/lt.lutaicoal.com:8085)进行报名。
3、网络操作咨询电话:0537-5122570
文章推荐:
招标采购公告 编号:zb-ltkg-mj-2509-05 名称:白杨河煤矿热风机组购置项目 采购类型:设备类 公告类型:采购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