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安县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一期)
监理磋商公告1. 招标 条件
本 招标 项目 正安县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一期) 已 由 正发改审批 [20 21 ] 196 号 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 正安县水资源服务中心 , 建设资金来源 中央预算内资金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 监理 进行竞争性磋商。
2.项目概况与 招标 范围
2.1工程地点: 正安县凤仪城区 。
2.2建设规模及内容: 该项目共涉及 6个(含易涝点整治),其中排水管网及改造3个、排洪沟2个、河道综合整治1个。主要建设排水管网、总长23.10KM,排洪沟总长1.67KM,河道综合整治1处。
2. 3磋商 范围: 本项目的全部施工及缺陷责任期监理。
2. 4 计划工期: 约 365 日历天 (项目开工之日起至项目竣工结算之日止)。
2. 5 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国家规定的相关质量要求。
2. 6 本次 招标 采用资格后审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磋商要求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水利水电 工程监理 乙 级 或市政公用 工程监理 乙级及 以上资质条件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 2 4 年 03 月 18 日 9:00-12:00、14:00-17:00 至 20 2 4 年 03 月 22 日 9:00-12:00、14:00-17:00 在 遵义市新蒲新区播州大道林达阳光新城 10栋26楼3号 , 贵州天桥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持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的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 复印件加盖公章 和资质证书副本 复印件加盖公章 报名。
5. 招标 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报名者,请于 20 2 4 年 03 月 18 日 9:00-12:00、14:00-17:00 至 20 2 4 年 03 月 22 日 9:00-12:00、14:00-17:00 在 遵义市新蒲新区播州大道林达阳光新城 10栋26楼3号 , 贵州天桥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持授权委托书、报名手续购买 招标 文件。
5.2购买 招标 文件需支付费 用 500 元,售后不退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预计 为 20 2 4 年 0 3 月 29 日 1 0 时 0 0 分 ,地址为: 遵义市新蒲新区播州大道林达阳光新城 10栋26楼3号 , 贵州天桥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会议室 (若本时间和招标文件不吻合的,以招标文件为准) 。
6.2 逾期未送到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 招标 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及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正安县水资源服务中心
联 系 人: 朱远波 联系电话: 13648523344
地 址: 遵义市正安县
招标代理机构: 贵州天桥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杨兴权
联系电话: 0851-28919728
地址: 遵义市新蒲新区播州大道林达阳光新城 10栋26楼3号
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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