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凤冈县天桥镇柳塘完小食堂及教职工宿舍楼建设项目施工已由中共凤冈县委乡村振兴领导小组以凤乡振领办通〔2023〕9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凤冈县天桥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其他资金(西部协作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凤冈县天桥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
2.1 建设地点:凤冈县天桥镇
2.2 项目规模:项目规模:(1)食堂及宿舍楼修建。砖混结构,占地面积125平方米,总面积375平方米;(2)配套设施。含食堂餐具餐厅桌椅购置一套、宿舍生活用床12 张、热水器4台。总投资60.71 万元。
2.3 计划工期:180天
2.4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示全部工程。
2.5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资质,不要求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资质,不要求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1(A)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2月21日09时00分至2023年12月2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遵义市新蒲新区播州大道林达阳光新城10楼2603号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2月21日09时00分至2023年12月2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1月02日14时30分,地点为遵义市新蒲新区播州大道林达阳光新城10楼2603号。
5.1(B)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1月02日14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2(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联系人:凤冈县乡村振兴局联系方式:0851-25222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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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凤冈县天桥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贵州天桥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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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凤冈县天桥镇 | 地址: | 遵义市新蒲新区播州大道林达阳光新城10栋2603号 |
邮编: | 563001 | 邮编: | 563006 |
联系人: | 刘前会 | 联系人: | 杨兴权 |
电话: | - | 电话: | 0851-28919728 |
手机号码: | 15761676286 | 手机号码: | 13984151182 |
传真: | - | 传真: | - |
网址: | 网址: |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绥阳车站分理处 | |
银行账号: | 银行账号: | 233240010400013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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