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
华中师范大学重庆学校以及相关道路工程EPC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花岗石材询价采购
询价公告
编号:CR2003-WZ-2025-53
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华中师范大学重庆学校以及相关道路工程EPC总承包项目经理部因施工需要,采购室外铺贴花岗石材(具体明细如下表),请有意向并符合资格的的供应商按要求制作报价文件,在规定的时间内上传至铁建云采平台(https://www.crccep.com)并进行报价维护操作。
一、 采购需求
1.1物资需求一览表
序号 | 包件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HGS01 | 花岗石石材 | 见附件物资报价表1 | 批 | 1 | 图纸索取见联系方式 |
2 |
1.2技术及质量要求
花岗石石材:判定依据及技术要求必须满足GB/T9966《天然饰面石材试验方法》。具体技术参数主要体现在:①体积密度≥2.5g/cm3;②吸水率≤0.6%;③干燥压缩强度≥100MPa;④水饱和强度≥8MPa。
询价文件、厂家货物技术标准说明及国家有关的质量标准规定,均为验收依据。
二、项目简介
华中师范大学重庆学校项目占地面积约18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3万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土石方、土建、给排水、强弱电、消防工程、暖通工程、人防工程、绿建节能、装配式建筑、环境、装修、与学校建设相关的现状道路改造工程(人行天桥,地下通道),其它与本工程不可分割的专项工程等。
三、资格要求
3.1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独立法人,符合采购项目经营范围,具有采购物资生产、供应能力和经验,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
3.2生产供应能力要求:满足采购文件交货期、生产要求。
3.3投标人未处于被取消或被暂停招标资格,未处于财产被托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3.4注册资本金100万元以上,近3年具有类似供货业绩不少于一份。
3.5履约信用:报价人近两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报价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报价、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谈判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报价的处罚期内;报价人在报价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报价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以及被采购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报价人财务状况良好,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
四、付款条件及方式
1.以固定单价为依据结算
固定单价以响应供应商报价为准,在供应期限内不因任何因素调整。
2.付款方式
(1)每期(每月21日—次月20日)结算办理完成并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由甲方物资部门人员验证合格后在甲方财务部门办理入账,甲方收到正规有效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之日60天支付当批结算货款的70%;6个月内支付至当批结算货款的80%;剩余20%(含质保金)待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2个月内一次性无息支付全部货款。
(2)甲方采取 银行转账 和 票据 支付货款,其中 票据 比例不低于 50% ,期限不少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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